辦理身份證的目的是爲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並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居民身份證具有以下四個主要作用:
證明公民身份:身份證是確認個人身份的重要證件,有助於在社會活動中證明自己的身份。
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身份證的使用有助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在處理各種法律事務時。
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身份證使得公民在辦理各種社會事務時更加方便,如銀行業務、旅遊、教育、就業等。
維護社會秩序:身份證的使用有助於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特別是在公共安全和管理方面。
此外,身份證對於孩子來說也非常重要,它不僅可以提高出行的效率,尤其是在出國時,還可以在孩子遇到意外情況時提供安全保障。在需要身份驗證的場所,如銀行、學校等,身份證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依法申領和使用身份證是每個公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