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荒耕作制是一種農業耕作制度,其特點是在一塊土地上種植幾年後,由於土壤肥力衰竭,農民會有意地讓土地荒蕪,以恢復其自然肥力。在土地荒蕪一段時間後,通常為1到2年,農民會再次耕種,但會選擇種植高粱、大豆等作物。這種耕作制度有助於土壤的可持續利用和保護。
熟荒耕作制的發展過程表明了農業技術的進步和人們對土地利用認識的深化。在歷史上,隨著生產工具的改進,人們從最初的撂荒農作制逐漸過渡到熟荒耕作制,這一過程大約發生在距今8000至5000年前。到了新石器晚期,中國農業已經完成了向熟荒農作制的過渡,土壤耕作進入較發達的階段,人們開始營定居生活,並且對土地的利用有了更科學的安排。
熟荒耕作制與生荒耕作制不同,後者指的是開墾從未種過農作物的荒地。熟荒耕作制則是在土地經過一定年限的耕種後,因肥力衰竭而實施的休耕措施。
總結來說,熟荒耕作制是一種基於土地可持續利用原則的農業耕作制度,它通過有計劃的休耕和輪作,促進了土壤肥力的恢復和維持,是中國古代農業發展的重要階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