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委託他人擔任監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可以將對子女的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等。但父母仍然是法定的監護人,如果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父母應承擔侵權責任。受託人如果有過錯,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一規定適用於父母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例如,如果父母因外出務工等原因暫時不能履行監護職責,可以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代爲照護。
父母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委託他人擔任監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可以將對子女的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等。但父母仍然是法定的監護人,如果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父母應承擔侵權責任。受託人如果有過錯,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一規定適用於父母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例如,如果父母因外出務工等原因暫時不能履行監護職責,可以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代爲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