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四眼"是廣東老一輩人中的一種說法,源於靈魂轉生的觀念。具體內容如下:
孕婦被認為對剛出生或年幼的小孩有不良影響。如果孕婦或其丈夫觸碰到,或僅僅是被孕婦看到,小孩子可能會變得異常煩躁,嚴重的情況下會不斷發燒。
這裡的「四眼」指的是孕婦本身的兩隻眼睛加上肚子裡的孩子兩隻眼,形成了「四眼」的概念。
老人認為,由於剛出生或年幼的小孩子靈魂不夠穩定,孕婦腹中的孩子作為一個即將接納新靈魂的「容器」,可能會使小孩子的靈魂迷失,導致他們變得煩躁或發燒。此外,一些小孩子由於眼睛具有所謂的「陰陽眼」,能看到鬼魂,而孕婦的「四眼」可能會嚇到這些小孩。
對於「犯四眼」的說法,存在一些化解方法。例如,給可能受到影響的小孩佩戴「四眼錢」或「黑欖的四眼核」,這樣可以讓小孩免受孕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