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稅的計算方式取決於獎金的金額以及當月工資的情況。具體可參考如下:
一般情況下,獎金的個稅計算方式是將獎金除以12個月,以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當月的工資薪金高於費用扣除額(目前爲5000元),則直接使用獎金計算個稅;如果當月工資薪金低於費用扣除額,則先從獎金中減去工資薪金低於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再用剩餘的獎金計算個稅。
具體來說,如果當月工資薪金高於費用扣除額,個稅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獎金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當月工資薪金低於費用扣除額,個稅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獎金金額-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這些計算方法是爲了確保稅款公平合理地分配到每年的各個月份,並確保高收入者支付更高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