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現金本票的流程大致如下:
填寫申請書。申請人需要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上註明“現金”字樣。申請書上需要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等相關信息。如果申請人在簽發銀行開立賬戶,應在申請書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鑑。
銀行審覈。銀行受理申請書後,會進行認真審查,確保所有信息填寫無誤。
收取款項。如果是使用現金辦理本票,銀行會直接收取現金。銀行本票連同客戶繳費回單交付給申請人。
簽發本票。銀行審覈無誤後,會辦理收款手續,並簽發銀行本票。
交付本票。申請人將銀行本票交給本票上標明的收款人。
背書轉讓。收款人可以背書轉讓銀行本票給被背書人。背書轉讓時,需要填寫被背書人的名稱、背書日期並簽章。
兌付手續。持有人(即收款人)持銀行本票和進賬單到開戶行辦理兌付手續。在銀行本票背面的“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必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現金本票的申請人和收款人必須是個人,且申請人和收款人不能爲同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