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婦女,也稱留守妻子,是指丈夫外出後單獨或與其他家庭成員居住在戶籍地的婦女。隨著改革開放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中國人口的流動性不斷提高。在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中,由於外出勞動力的主體是男性,婦女和孩子留在戶籍地,於是農村出現了留守婦女群體。
留守婦女的生活和心理負擔加重,她們肩負著本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生產勞動和家庭撫養、贍養責任。丈夫外出打工後,留守婦女承擔著家庭中的生產勞動、孩子教育、老人照料等責任。由於丈夫長期不在家,留守婦女性需要日益增加,不排除有出軌的可能。同時,留守婦女也可能面臨安全問題、心理問題等。因此,只有夫妻共同進退,才能解決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