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照明的照度要求根據不同的場所和情況有不同的標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要求:
一般情況下,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1.0lx。
人員密集場所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3.0lx。
對於老年人照料設施、病房樓或手術部的疏散走道和樓梯間,照度不應低於10.0lx。
樓梯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5.0lx。
在一些特殊場所,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煙與排煙機房等,即使發生火災,仍需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根據《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疏散照度分為四個檔次,分別為1lx、3lx、5lx、10lx。這些要求適用於不同的建築和疏散場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有效地引導人員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