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研究對象時,首先要明確研究問題的提出、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假設以及研究的意義,並對研究對象進行綜合闡述。研究對象可以是對某些特定人員或客觀事物和現象的調查、考察所得的觀測資料以及有關文獻資料數據。例如,研究對象可以是某一所小學、某省市某個年級的學生或教師。
在描述研究對象時,應包括其基本屬性,如名稱、特徵、規模、歷史背景和地理位置等,以幫助讀者理解研究的範圍和限制。同時,應突出研究對象的重要性,闡明選擇該對象的原因和意義,以及該對象對學術領域、社會或行業的貢獻。
此外,提供研究對象的相關數據(如人數、銷售額、市場份額等)可以使研究更加具體和有說服力。總的來說,研究對象的描述應清晰、準確,以便讀者能夠充分理解研究的範圍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