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庭暴力時,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儘快離開施暴現場,以避免矛盾激化和潛在的傷害。
收集和保存證據,如人證、物證(錄音、錄像、悔過書、保證書等)。
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單位投訴或求助,並保留相關回執。
撥打110報警電話,公安機關將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並協助就醫和鑑定傷情。
到醫院就診並保存好病例、診斷報告、醫療費單據等。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起訴離婚,以保護自己免受進一步傷害。
如果面臨危險或無處可去,可到當地家暴庇護所或救助管理機構尋求幫助。
以上措施可以幫助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權益,並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