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通常稱為「五險」,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這些保險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具體來說:
基本養老保險。為退休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用於補償因疾病帶來的醫療費用,同樣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工傷保險。確保因工作受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能獲得醫療和經濟補償,僅由用人單位繳納。
失業保險。為非自願失業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生育保險。為職工因生育而暫時中斷工作時提供經濟幫助,僅由用人單位繳納。
這些保險共同構成了一個全面的社會保障體系,旨在提高公民的社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