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誡命共有十條,它們是:
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拜偶像。
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
當孝敬父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貪戀別人的一切。
這些誡命是耶和華神向以色列民頒賜信仰及有關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是與他立約的民必須遵守的。謹守遵行耶和華誡命的要蒙福,不謹守遵行耶和華誡命的必受咒詛。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闡明誡命的總綱就是“愛”,而保羅也闡明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神的誡命共有十條,它們是:
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拜偶像。
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
當孝敬父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貪戀別人的一切。
這些誡命是耶和華神向以色列民頒賜信仰及有關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是與他立約的民必須遵守的。謹守遵行耶和華誡命的要蒙福,不謹守遵行耶和華誡命的必受咒詛。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闡明誡命的總綱就是“愛”,而保羅也闡明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