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Evangelical)的含義和特點
福音派是一箇源自希臘文的基督教術語,意爲“可喜的信息”或“使人歡欣的好消息”。它主要指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和復活,以及人通過信仰耶穌而與上帝和好並獲得拯救的美好信息。福音派人士是指那些相信並傳播這一信息的人。
福音派的概念始於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當時的宗教改革者使用這個詞來表明他們反對羅馬天主教會的立場。它並不是一箇特定的教派,而是一箇隨着宗教改革而來的屬靈運動,包括了敬虔主義、清教徒主義等。
現代意義上的福音派指的是二次大戰後出現的一批基督徒的統稱,他們強調尊奉基督教基本教義,熱衷於宣教,並注重個人信仰體驗。福音派神學的特徵包括堅持傳統教義、強調上帝是有位格的獨一神、視《聖經》爲最高權威、相信人有原罪需要拯救、主張耶穌的死是代替人類擔當罪的刑罰、強調耶穌的身體復活以及人在末世的審判和拯救或沉淪的結局。
福音派沿襲了虔誠派、福音運動的精神,強調《聖經》的中心地位,建立信徒與耶穌之間的直接、個人生命關係,並激發信徒的宗教情感。他們注重平信徒導向,鼓勵信徒廣泛而熱情地參與教會活動,以超越層級化的教會造成的冷漠和拖沓。
福音派與自由派、基要派(基本教義派)等相區別,常被視爲這兩者之間的中間派別,但目前的普遍看法是偏向基要派。它源自希臘語“ευαγγελιον”,在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興起,一些馬丁·路德的跟隨者自稱“福音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