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支票是指在出票時,出票人故意未將支票上應記載的全部或部分事項記載完全,而是簽名於欠缺要件的支票上,留待執票人日後補充記載的支票。這種支票在未經執票人補記前不生效。空白支票的種類包括受款人空白的支票、發票日空白的支票、金額及到期日空白的支票等。與一般支票相比,空白支票在法律上較為特殊,且在經濟上的風險也較大,因為其權利義務的設定需要相對人輔助完成,即由出票人開始,至相對人行使補充權而完成。
空白支票是指在出票時,出票人故意未將支票上應記載的全部或部分事項記載完全,而是簽名於欠缺要件的支票上,留待執票人日後補充記載的支票。這種支票在未經執票人補記前不生效。空白支票的種類包括受款人空白的支票、發票日空白的支票、金額及到期日空白的支票等。與一般支票相比,空白支票在法律上較為特殊,且在經濟上的風險也較大,因為其權利義務的設定需要相對人輔助完成,即由出票人開始,至相對人行使補充權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