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日期的確定通常遵循以下幾種情況:
雙方簽字確認的竣工日期:如果合同雙方已經對竣工日期進行了簽字確認,那麼這個日期即爲竣工日期。
竣工驗收合格的日期:當建設工程完成並經過竣工驗收合格後,以驗收合格之日作爲竣工日期。
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的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經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但發包人拖延驗收,那麼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的日期作爲竣工日期。
轉移佔有的日期:如果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但發包人擅自使用,那麼以發包人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作爲竣工日期。
以上規定依據相關司法解釋,旨在解決當事人對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