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互動論是一種社會學和社會心理學理論,強調人們通過互動賦予日常事物以象徵意義,並基於這些意義來採取行動。
這個理論由美國社會學家喬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創立,並在20世紀30年代由他的學生赫伯特·布魯默(Herbert Blumer)正式提出。符號互動論認爲,個體的社會行爲不僅受事物本身世俗化內容與功用的影響,更在於事物相對於個體的象徵意義,這種象徵意義源於個體與他人的互動,包括言語、文化、制度等。在個體應付遇到的事物時,總是會通過自己的解釋去運用和修改事物對他的意義。
符號互動論還強調,人們在社會互動中通過角色扮演進行內部解釋,即想象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理解其行動的意義。這個理論側重於從心理學角度研究社會,關注的是“人們如何一起做事情,與其他社會理論不同,符號互動論者通常停留在實地,關注的是聯合的行動,即通過聯合的行動組織起生活,聚合成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