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契約
範冰冰在2018年因為「陰陽契約」事件而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這一事件導致她需要支付巨額罰款,並嚴重影響了她的職業生涯。根據搜尋結果,範冰冰在該事件中的具體行為和後果可總結如下:
行為。範冰冰在拍攝電影《大轟炸》時獲得3000萬元片酬,其中1000萬元已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通過拆分契約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後果。範冰冰因此需要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總計約8.84億元人民幣。這一事件不僅對範冰凍的個人財務造成了巨大影響,還使她的公眾形象和職業生涯遭受重創。範冰冰被要求在規定期限內繳清所有罰款,包括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的款項。雖然範冰冰最終接受了處罰並支付了罰款,但她的演藝事業因此遭遇了重大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