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達警告,又稱米蘭達權利,是美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箇重要法律制度,要求警方在訊問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須告知對方擁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以及在支付不起律師費的情況下,可以免費獲得法律援助。
米蘭達警告起源於1966年的“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撰寫判決書而確立。這個制度旨在保護犯罪嫌疑人免受自我歸罪,確保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米蘭達警告,又稱米蘭達權利,是美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箇重要法律制度,要求警方在訊問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須告知對方擁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以及在支付不起律師費的情況下,可以免費獲得法律援助。
米蘭達警告起源於1966年的“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撰寫判決書而確立。這個制度旨在保護犯罪嫌疑人免受自我歸罪,確保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