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暴民」是指參與網路暴力的群體,他們可能因為個人喜好或其他原因對他人進行無端的指責、侮辱、誹謗和仇恨宣傳。這種行為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造謠生事、侮辱誹謗、宣傳仇恨等。網路暴民的行為往往具有以下特點:
主觀動機。惡意制裁、審判他人,並尋求現實生活中的影響。
行為方式。通過網路追查並公布傳播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包括隱私,同時煽動和糾集人群以暴力語言進行群體圍攻。
可能導致的結果。在現實生活中使當事人遭到嚴重傷害並對現實社會產生實質性的威脅。
網路暴力的危害如下:
侵蝕社會道德標準。通過無休止的惡意攻擊和制裁,挑戰現實世界固有的道德標準。
污染網際網路環境。網路暴力的介入使得網路空間的環境面臨嚴峻挑戰,影響網路環境的健康和正常秩序。
引發社會冷漠。網路暴力事件頻發可能導致公眾對此類事件變得冷漠,失去同情心。
暴力從虛擬向現實延伸。網路暴力的初始可能僅在網上,但隨著事件的發酵,可能演變為現實生活中的攻擊。
為了應對網路暴力,許多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中國在2013年發布了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誹謗罪。網路暴民必須為其過激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措施有助於規範網路行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