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的職責主要包括:
組織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這涉及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和信貸計劃。
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
進行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建立和完善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承辦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進行決策,包括參與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科技研究等。
審核、批準會計部門編制的各種會計報表。
審查重大開支項目,確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政策、法規、制度。
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