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表的填寫應包括以下內容:
姓名。填寫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
出生日期。使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字,年份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用2位數字表示,例如「1972.04」。
政治面貌。填寫「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眾」「民主黨派」(需註明黨派名稱)或「其他」(需註明具體情況)。
民族。填寫民族的全稱,例如「漢族」「回族」等,不能簡寫。
宗教信仰。填寫信仰的宗教名稱,如「天主教」「基督教」等。無宗教信仰則填寫「無」。
婚姻狀況。填寫「未婚」「已婚」「離異」「喪偶」等。
籍貫。與居民戶口簿上的「籍貫」一致,填寫省、市或縣的名稱。
戶籍所在地。填寫居民戶口簿「住址」欄的地址。
經常居住地。填寫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作為生活中心的地址。
參加社團組織情況。填寫加入的社團組織名稱及職務。
文化程度。填寫最高學歷,如「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等。
學歷學位。分別填寫全日制和非全日製取得的學歷學位情況。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填寫與文化程度相對應的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公民身份證號碼。填寫18位公民身份證號碼。
主要經歷。從國小學習經歷開始填寫學習和工作經歷,包括「起止時間」「所在學校或單位」等。
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詳細填寫配偶、父母、子女以及關係較親密或受影響較大的親友信息。
參加工作時間。填寫參加工作的年份和月份。
行政職務或技術職務。填寫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
具體項目的填寫應根據考察表的具體要求和個人實際情況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