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十誡是: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爲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爲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爲無罪。
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爲聖日。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貪戀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以上十誡是《聖經》中記載的上帝(天主)藉由以色列的先知和衆部族首領摩西(梅瑟)向以色列民族頒佈的十條規定,也是最初的法律條文,猶太人奉之爲生活的準則,也是最初的法律條文,猶太人奉之爲生活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