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發放的會計分錄主要分為投資方和被投資方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投資方會計分錄:
宣告派發現金股利時: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借:銀行存款(或現金);貸:應收股利。
對於股票股利的發放,投資方無需作賬務處理,因為宣布和分發股票不影響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也不影響股東權益總額。
被投資方會計分錄:
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時: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貸:應付股利。
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借:應付股利;貸:現金。
宣告分配股票股利時,不做賬務處理。
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或資本)的普通股股利;貸:股本(或實收資本)。
以上會計分錄確保了股利發放的準確記錄,無論是對於投資方還是被投資方,都遵循了會計原則和實務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