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退市過程通常涉及以下幾種方法:
私有化退市。公司被其股東或第三方以一定的價格購買,從而使其股票停止在公開市場上交易。這種情況通常是主動退市。
換股退市。公司通過股票交換的方式與其他公司合併,原公司的股票所有者隨後變成新公司的股東。這通常也是主動退市。
虧損退市。如果公司連續多年虧損,可能會被要求退市,這是一種被動退市的情況。
違規行為導致退市。如果上市公司發生重大違規行為,可能會被交易所要求退市。
財務指標退市法。包括收入和淨利潤等財務指標未達到交易所的標準,如總收入低於1億且淨利潤連續兩年為負時,可能觸發退市。
1元退市法。當股票股價連續多個交易日低於面值(通常是1元)時,可能會被要求退市。
市值退市法。當股票總市值長期低於某一設定值時,可能會被要求退市。
退市過程通常包括收到交易所的通知、提出整改計劃、交易所審核計劃、最終決定是否終止上市等步驟。在決定退市後,公司股票會進入退市整理期,之後被摘牌並停止交易。在中國,退市的股票會在三板市場進行交易,由主辦券商代辦股份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