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文中,「興」字具有多種含義,主要包括:
起身;起來,表示從坐臥狀態變為站立狀態。
興起,指事物或情感的開始或發生。
派遣;出發,用於描述人或物的出發或行動。
征聚,指聚集或召集。
推舉;起用,用於描述選拔或任命某人。
產生,指事物的生成或出現。
創作,指文學藝術的創作。
流行,指事物在社會上的廣泛傳播。
昌盛,指事物的繁榮發展。
趣味,指事物的趣味性質。
喜悅,指心情的愉悅。
在《論語》中,「興」字出現九次,全部都是興起、成立一類意思。例如,《論語·泰伯》中提到:「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這裡的「興」指的是起的意思,涉及到人格培育的過程。
在《詩經》的三種表現手法「賦、比、興」中,「興」指的是先言自然物事或情境以引起後文的手法,通常沒有多少內容上的關聯,只是單純的起頭或者韻腳的起頭。
綜上所述,「興」在文言文中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