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文化是一種源自民間、基於基層民眾的文化現象。
草根文化這個概念源自英文「grass roots」,在19世紀的美國首次被用來形容那些充滿活力和創造力的基層民眾。這種文化形式與主流的、精英文化或上層文化相對應,通常不被正式的文化機構或精英階層所定義和塑造。草根文化具有以下特點:
草根文化通常被視為一種副文化或亞文化現象,它沒有特定的規則和標準,是一種動態的、可變的文化現象。
草根文化生於民間,長於民間,充滿了鄉土氣息和生活共識。
草根文化是對主流文化的補充,可能包括各種民間藝術、習俗、音樂、舞蹈等,這些文化形式往往沒有被精英階層所改造,因此更加貼近普通人的生活。
草根文化的重要性在於它反映了社會底層人民的心聲和創造力,它是一種去精英化的文化形式,允許每個人都有機會展現自己的才能和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