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持股比例並不是固定的,因為董事並不一定要持有公司股份。根據提供的信息,有幾點需要注意:
1.持股比例與推薦董事權利:單獨或合計持有3%以上的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案,從而擁有推薦董事的權利。
2.股權分散情況:在上市公司中,股權一般比較分散。持有15%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的情況並不少見。
3.累計投票制:有一種投票方法叫累計投票制,它確保了中小股東的提案權。
4.獨立董事的資格要求: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5.選舉程式:選舉董事的一般程式是股東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審議後提交給股東大會審議,之後選舉生效。在這個過程中,獨立董事需要發表意見,並且交易所會對獨立董事的資格進行審核。
綜上所述,雖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有權推薦董事,但董事並不必須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與推薦董事權利有關聯,但並非成為董事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