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賄罪的司法解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行賄罪的定義。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立案標準。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即可立案。
情節嚴重的認定。包括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並向三人以上行賄;使用違法所得進行行賄;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特定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嚴重危害民生、侵犯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等情況。
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行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並向三人以上行賄;使用違法所得進行行賄;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特定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等情況。
處罰規定。根據行賄的數額、情節嚴重性及對國家利益造成的損失程度,可處以不同程度的刑事處罰,包括但不限於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此外,如果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這些規定旨在打擊行賄行為,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