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身份證的標準時間如下:
1.普通辦理時間: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2.加快辦理時間:如果選擇加快辦理,身份證可以在四到五天內通過EMS快遞送達。
3.特殊地區辦理時間:在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因此總辦理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九十天。
4.普通平郵辦理時間:如果選擇普通辦理並通過郵政普通平郵送達,需要7到10天才能領取身份證。
5.臨時身份證:如果在補辦期間急需使用身份證,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補辦身份證的標準時間如下:
1.普通辦理時間: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2.加快辦理時間:如果選擇加快辦理,身份證可以在四到五天內通過EMS快遞送達。
3.特殊地區辦理時間:在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因此總辦理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九十天。
4.普通平郵辦理時間:如果選擇普通辦理並通過郵政普通平郵送達,需要7到10天才能領取身份證。
5.臨時身份證:如果在補辦期間急需使用身份證,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