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詐騙訴狀時,應當遵循以下步驟:
首部:
寫明標題,即“刑事起訴狀”。
列出被告人和原告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寫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權益的犯罪行爲的罪名。
正文:
抬頭,即稱呼告語,根據合議庭組成人員情況書寫。
出庭任務和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表述。
具體意見,包括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的證明作用,運用各證據之間的邏輯關係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論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並提出定罪及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等意見。
結束語,總結全文,說明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並應從重、從輕、減輕處罰。
落款:
寫明刑事訴狀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稱。
具狀人簽名並蓋章,具狀的年月日。
在撰寫起訴狀時,應當確保所有信息準確無誤,包括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證據來源以及法律依據等。同時,應當注意起訴狀的格式和語言表達,確保邏輯清晰、內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