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語錄,香港警務處(簡稱:警務處、警務部門),通常特指1847年-至今的香港警務處。而其由局長及總警司以上的高階人員集體議決警務政策。對於內地的中國民眾,不少警務人員以及警方文化給予社會安全等一定的保證,對此其代表有一定的看法以及經典言論,以積極的工作態度來爭取市民對警方的一定的信賴和支持,雖然不可能沒有抱怨、不支持的情況。至於其中的言論也不外乎反映自身職責的問題所在以及盡力為人民服務的初衷和辛苦努力的情況等,因該行業文化有其特殊的所在以及特色存在等,這僅供人參考並給予不同的見解,因此也請不要將其等同到其他人身攻擊和涉及他人的言論。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需更具體的信息,可以諮詢香港警務處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