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是物體所具有的一種物理屬性,是物質的慣性大小的量度,它是一箇正的標量。在牛頓力學中,質量主要體現在牛頓第二定律F=ma中,這裏的m即爲物體的慣性質量,它表徵了物體慣性的大小。
質量可以通過不同的公式進行計算:
當物體的密度(ρ)和體積(V)已知時,可以使用公式m=ρV來計算質量。
當知道物體的重力(G)時,可以通過公式m=G/g計算質量,其中g是重力加速度。
在實驗室中,可以通過測量物體受到的力和產生的加速度來計算質量,即m=F/a。
此外,在相對論中,質量還有一箇更廣義的定義,包括靜質量(靜止時的質量)和動質量(運動時的質量)。在廣義相對論中,愛因斯坦提出了等效原理,認爲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是表徵物體內在性質的同一個物理量的不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