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租日是租賃契約中一個重要的概念,主要指的是租賃期限的起始日,也是出租人向承租人計收租金的起始日。起租日的確立對租賃契約的雙方都有重要的意義,因為它標誌著租賃契約的正式開始,為雙方確定了正式租賃期的開始,也標誌著付款義務的開始。起租日的具體確定方式可以在契約中約定,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契約生效日。
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之日。
出租人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之日。
其他雙方共同約定的日期。
此外,還有一些特定的起租日確定方式,如信用證開證日、提單日(貨物裝船承運後承運人簽字確認的日期)、到貨日(貨物運抵指定地點的日期)以及租賃物件驗收日(設備安裝驗收合格的日期)等。在確定起租日時,需要考慮租賃契約的具體條款和雙方的協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