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號碼的格式是由18位數字組成,包括17位數字本體碼和1位數字校驗碼。具體來說:
前6位數字代表的是出生地,其中第1、2位數字為所在省份的代碼,第3、4位數字為所在城市的代碼,第5、6位數字為所在區縣的代碼。
第7至14位數字代表的是個人的出生年月日,其中第7、8位數字代表年份,第9、10位數字代表月份,第11、12位數字代表日期。
第15、16位數字代表所在地派出所的代碼。
第17位數字代表性別,奇數表示男性,偶數表示女性。
第18位數字為校驗碼,用來檢驗身份證的正確性。
如果在輸入身份證號碼時遇到格式問題,如在Word或Excel中輸入,需要注意單元格的格式設定。在Word中,可以直接輸入文本格式的身份證號碼;在Excel中,為了避免科學計數法的顯示問題,可以將單元格格式設定為文本,或者以單引號開頭輸入身份證號碼。此外,如果身份證號的最後一位是英文字母「X」,則需要切換成英文大寫再進行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