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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身分證需要多久

辦身份證需要的時間取決於地區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不過,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物流的發達,辦理身份證花費的時間越來越短,有些地區快的二十天以內就可以領到身份證,慢一點的四十天以內也會領到。

此外,有些地區正式身份證辦理時限為15個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辦證申請後,縣級公安機關2個工作日內在人口信息系統中完成簽發工作並逐級上傳至省廳,省公安廳製作居民身份證時間為3個工作日,省公安廳每5日向縣級公安機關寄遞居民身份證1次,縣級公安機關2日內送至派出所。

也有地區居民身份證的辦理周期由原來的60日縮短到了40日內。如需更具體的時間要求,可以諮詢當地公安局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