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費用的計算方式取決於票種和退票的時間點。以下是根據不同情況的退票費用計算:
火車票(高鐵票)。開車前8天(含)以上退票,不收取退票費;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按票價的5%收取;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的10%收取;開車前24小時以內的,按票價的20%收取。
汽車票。發車前2小時以上退票,扣除的手續費為10%;定點班線退票,只扣除10%的手續費;全價客票,每人每張收取5元作為退票費用;小客車,每輛收取30元作為退票費用。
特殊情況。如因傷、病不能繼續旅行時,憑列車開具的客運記錄,可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核收退票費。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規定和注意事項。例如,節假日或特定促銷期間,可能會有額外的退票費用或限制。因此,在購買票務時,建議詳細了解相關的退票政策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