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一種強制措施,通常由公安機關執行,但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決定。以下是逮捕的相關信息:
逮捕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妨礙刑事訴訟程式,如逃避偵查、起訴或審判,或存在社會危險性。
逮捕通常涉及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並將其羈押起來。
逮捕是一種嚴厲的措施,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個人犯有嚴重罪行,並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時才會採取。
逮捕的決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包括檢察院的批準或決定、法院的判決,且在執行逮捕時,必須保障被逮捕人的基本權利,如不得無故延長羈押時間。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