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一種過失犯罪,指由於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的過失,導致他人身體受到重傷的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的規定,過失致人重傷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行爲導致的傷害達到了重傷的程度,即可能包括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視覺或其他器官功能等重大傷害,則構成犯罪。
此外,如果行爲人對造成的傷害沒有預見,根據實際情況也不可能預見,則可能被視爲意外事件,在這種情況下,行爲人主觀上沒有罪過,因此不負刑事責任。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