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稅是指當企業的會計利潤與稅法上的應納稅所得額出現時間性差異時,為調整這種核算差異而產生的所得稅金額。
遞延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遞延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企業可能會設定「遞延所得稅」科目來核算這一差異,直到時間差額消失,該科目的餘額歸零。遞延所得稅既包括遞延所得稅負債,也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是指根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計算的未來期間應付所得稅的金額,而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指對於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未來可能用來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確認的一項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