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可燃物、隔絕助燃物
防火的基本措施包括控制可燃物、隔絕助燃物(如空氣)、消除著火源、阻止火勢蔓延。以下是這四項基本措施的詳細解釋:
控制可燃物。使用難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料建築房屋,用防火漆浸塗可燃物以提高其耐火性能,在生產過程中,避免易燃易爆物質與空氣直接接觸,或者使用惰性氣體保護。
隔絕助燃物。通過通風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或者將可燃物存放在無氧環境中,如金屬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水中。
消除著火源。採取隔離火源、控制溫度、接地、避雷等措施,安裝防爆燈,遮擋陽光,以防止靜電或雷擊引起火災。
阻止火勢蔓延。安裝阻火器、安全水封,在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築防火牆,以阻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設備、管道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