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建築物通常是指在總圖設計中,除了起主導作用的建築之外,其他爲滿足建築正常使用的輔助工程。這些建築可能不具備獨立的使用功能,而是依附於主要建築以增強其主要建築的效用。附屬建築可能缺乏構造與使用上的獨立性,例如與內部相通的頂樓或廚房、衛生間等,或者它們可能僅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而無使用上的獨立性,如外部進出的廚房和衛生間。然而,如果附屬建築在構造和使用上已經具有獨立性,並且依附於原建築,例如可以獨立出入的頂樓加蓋房屋,則它不再被視爲附屬建築。
附屬建築物通常是指在總圖設計中,除了起主導作用的建築之外,其他爲滿足建築正常使用的輔助工程。這些建築可能不具備獨立的使用功能,而是依附於主要建築以增強其主要建築的效用。附屬建築可能缺乏構造與使用上的獨立性,例如與內部相通的頂樓或廚房、衛生間等,或者它們可能僅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而無使用上的獨立性,如外部進出的廚房和衛生間。然而,如果附屬建築在構造和使用上已經具有獨立性,並且依附於原建築,例如可以獨立出入的頂樓加蓋房屋,則它不再被視爲附屬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