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級別的封疆大吏之一,正式官銜為總督陝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其職責是「掌治軍民,總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陝甘總督總管陝西、甘肅和伊犁三省的軍民政務,正二品銜。
能夠擔任陝甘總督的人選是有特殊要求的,地處西北,連線新疆,是邊塞防禦的屏障,在最初順治年間的時候,陝甘總督基本是由漢軍旗人擔任的,康熙時期劃為"滿缺",只有滿人才能擔任,從雍正開始,逐漸兼用蒙古、漢人擔任,到乾隆時期,陝甘總督中,漢人的比例逐漸增多。
此外,陝甘總督的管轄區和名稱經歷多次變動,最後在乾隆二十五年,將四川另置,陝甘合併,才更名陝甘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