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學理論
霍布斯主義是一種政治哲學理論,由17世紀英國的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提出。霍布斯主義的核心思想是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他主張人們在自然狀態下,由於自私、貪婪和競爭的本能,生活在一箇“戰爭的狀態”中。爲了擺脫這種狀態並保障安全和利益,人們通過社會契約建立國家,放棄自然權利,絕對服從主權者的權威。霍布斯認爲,國家應該是一箇具有絕對權力的中央集權制度,政府的權力應該是無限的,不受任何限制和約束,以確保國家的統一和穩定。
霍布斯主義在國際關係中的建構主義定義中,被描述爲一種彼此視爲敵人的狀態,這種戰爭模式是敵人之間的衝突。然而,這種定義並不完全準確地反映了霍布斯主義的本質,因爲霍布斯主張的是通過社會契約建立的國家,而不是一種永恆的戰爭狀態。
綜上所述,霍布斯主義是一種極端的專制主義理論,強調國家的主權至高無上,政府的權力應該是無限的,並且政府應該具有充分的權力來管理和治理社會,以確保國家的統一和穩定。這種理論在其時代受到了爭議和批評,但對於當今的政治哲學和國家治理研究仍然具有一定的啓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