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名
順天府是明清時期設立於京師(今北京市)的行政區劃名,具有以下特點:
行政區劃:順天府是明清時期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其行政區域包括今天的北京市及其周邊地區。順天府的治所在今北京市,其地周代時為燕地,漢唐時為幽州治所,遼時置南京,亦稱燕京,金時改中都,元時改稱大都,明初為北平府,永樂元年(1403年)建都北京,改北平府為順天府。
官職品級:順天府知府的官階為正三品,高於一般知府從四品(乾隆之前為正四品),顯示出其地位的特殊性。
職責範圍:順天府掌管京畿之刑名錢穀,負責迎春、進春、祭先農之神,奉天子耕獵、監臨鄉試、供應考試用具等事務。乾隆八年(1743年)定為二十四州縣。
歷史沿革:順天府在明朝開始作為首都北京的稱呼,清朝一直延續這一稱呼。順天,即是今天的北京,意味著順成天意,風調雨順。
綜上所述,順天府不僅是明清時期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其名稱也蘊含了順應天意的吉祥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