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稅額的計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驟:
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首先計算本年度截止到當月的累計收入。
然後減去累計的扣除項目,包括基本費用扣除(例如每月5,000元),以及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部分和個人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等)。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累計收入 - 累計扣除項目。
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使用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3%到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以確認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計算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使用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的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得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如果存在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則需從計算結果中減去這些金額。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 累計減免稅額 - 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以上步驟適用於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及勞務報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的預扣預繳計算。對於企業而言,預繳稅款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收入總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