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在各地設有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同時,也設有國家教育行政學院,作為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
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礎投資的政策;指導教育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國的教師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由國家副總理兼任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則設專職教育工作的副省長。
教育部直屬高校經費由財政部集中直接撥款,其人事權、科研成果等也由教育部負責統籌管理。
教育部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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