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是以下兩個協議的簡稱: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ECFA 是海峽兩岸(中國大陸與中國臺灣)之間的雙邊經濟協議,旨在促進兩岸經濟合作,遵循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並結合兩岸經濟發展的現狀和特點,按照平等互惠原則簽署。該協議於2010年6月由兩岸兩會領導人簽訂,並於同年8月獲得中國臺灣立法機構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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