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範
GCP 是 Good Clinical Practice 的縮寫,中文名稱為 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範。它是規範藥品臨床試驗全過程的標準規定,其目的在於保證臨床試驗過程的規範,結果科學可靠,保護受試者的權益並保障其安全。GCP 是藥物臨床試驗全過程的標準規定,包括方案設計、組織實施、監查、稽查、記錄、分析總結和報告。在中國,GCP 的引入、推動和實施已經過了近十年的時間,1998年3月2日衛生部頒布了《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範(試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後對該規範進行了進一步的討論和修改,於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