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可以指代多個概念,具體取決於其使用的上下文。以下是關於IP的詳細解釋:
網際網路協定。IP是英文Internet Protocol的縮寫,意思是「網路之間互連的協定」,是TCP/IP體系中的網路層協定。它為計算機網路相互連線進行通信而設計的規則,規定了計算機在網際網路上進行通信時應當遵守的規則。IP協定也被稱為「網際網路協定」,任何廠家生產的計算機系統,只要遵守IP協定就可以與網際網路互連互通。此外,IP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是IP協定提供的一種統一的地址格式,為網際網路上的每一個網路和每一台主機分配一個邏輯地址,以此來禁止物理地址的差異。
智慧財產權。在更廣泛的含義上,IP指intellectual property,即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創造的成果所擁有的權利,包括髮明、文學和藝術作品等。
流行文化現象。在當代流行文化中,IP更多地被用來指代那些在文學、影視、動漫、遊戲等領域中成名作品的權利組合,例如一款遊戲、一部影視劇、一本小說、一個動漫人物、一首歌等。這種使用方式下,IP不僅僅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一個能夠跨越多個平台、帶來流量和效應的「梗」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