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e和likes的用法如下:
like的基本意思是「喜歡」「喜愛」,指對某人或某事讚賞或發生興趣,有好感或不厭惡,主要用於使人愉快但尚不至喚起極大熱情或迫切願望的人與事。like是表示感覺的動詞,不能用於進行體中,也不用於現在完成時,一般不用於被動結構。其後可接(to be+) adj./v -ed」或動詞不定式充當補足語的複合賓語。
likes是like的第三人稱單數形式,當主語是第三人稱單數時,動詞需要加上「s」。likes還可表示「喜好、愛好」或「興趣」,指的是某人喜歡的事物或活動。
此外,like還可以用作介詞、連詞等,意為「像」、「如同」、「和...一樣」等。總的來說,like是一個多功能的詞,可以是動詞、介詞或連詞,而likes是like的第三人稱單數形式,也可以表示喜好或興趣的複數形式。